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10-08 09:47:4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10篇[合集]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后感的作文10篇[合集]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临近年末。旧的东西已经做完,新的项目还没开始,可以稍稍有几天空闲,能够准时回家。吃过晚饭,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岳父岳母在房间里给小儿子讲故事。大儿子在写他的作业。老婆在收拾房间。好一个安静的夜晚。

  今天又读完了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虽然很久以前就看到过,却一直没有时间,静下心来读。这次不小心翻开,就一下都停不下来。

  读完以后,感想颇多。首先是感到,我们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安定团结,没有战乱。人人平等,没有阶级划分。书中描写道,在俄国入侵之前,人们的生活,还是很安定,很幸福的。突然的'战乱,使得人们流离失所。不得不背井离乡。

  书中还写到了,他父亲的一个观点,就是,世界上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如果你杀了人,你就盗走了别人的,丈夫妻子,或者父亲母亲。如果你撒了谎,你就盗走了别人对你的信任。他父亲也是曾经盗窃过的人,他盗走了他仆人的老婆,盗走了仆人对他的信任。他对作者还有其他人,都隐瞒了事实的真相。盗走了大家知道真相的权利。

  盗窃确实是一种,很严重的罪行。但人都是有罪的。那人是不是都或多或少盗窃过什么呢?

  作者在目睹他的好朋友被施以暴行的时候,没有挺身而出,而是落荒而逃。他也因此背负了一生的罪名。他盗走了哈桑对他的信任。他也因此心里一直不得安宁。不过正如书里的一位老者说的,只有有良心的人才会觉得痛苦和不安。也正因为作者良心未泯,他才坚持在许多年以后,回去赎罪。把哈桑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侄儿,带到了美国。

  想起来,自己小时候有很多快乐的时光。无忧无虑,每天想的就是玩儿。我也放过风筝。几根竹签,一块布,一根长长的线,一块平地,一阵风,还有几个小伙伴,就能有无穷的快乐。

  我也曾经是个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书香中国里有许多许多的书,我挑选了半天,挑中了这本《激励青少年自信坚韧的励志故事》。里面的故事很多,我就选了两篇来看。一篇叫《潜力》,另一篇叫《困境即是赐予》。这两篇故事告诉了我两个道理:一个人,要相信自己,要经常跟自己说“我能行”,因为相信自己,才是是成功的开始。另外,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困难,困难或者挫折不一定是坏事,只要正确看待,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

  《潜力》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音乐系学生向一位钢琴家请教:如何才能熟练地演奏一首完整的曲子,弹好钢琴的秘诀是什么。钢琴家没有回答,只是在每次上课时都给这位学生难度很高的曲子练习,而且一次比一次难。结果这名学生越弹越没信心,几乎崩溃。三个月后,学生觉得他必须向钢琴大师提出这三个月来为什么一直折磨自己。教授没开口,他抽出最早的那份乐谱,交给了学生。“弹奏吧!”他说。结果学生竟弹出十分优美的曲子,连自己都没想到,简直太神奇了。

  这,就是潜力。人的潜能到底有多大,也许你根本不知道。但是它的确存在。所以,相信自己吧!做任何事情前先不要怀疑自己,先去努力,先去试试看!这一试,也许会给你莫大的惊喜呢。

  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强大的狮子居然怕听到早晨的鸡叫声,鸡一叫,它就被吓醒。后来天神告诉它去找大象。没想到的是大象居然征服不了小小的蚊子,正在怒火万丈呢!狮子终于明白了:谁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如意。如果把鸡叫声看成每天叫自己起床的闹铃,这小麻烦不是变成好事了吗?!

  这个故事给我很深刻的'印象。我忽然想起,我每天早上上学都几乎要花上40分钟的时间在路上,放学回家又要花40分钟。本来时间就紧张,总觉得时间不够用,很是羡慕住在学校边上的同学们。后来,老爸说咱们要化劣势为优势,把路上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不如每天在路上学英语吧。就这样,我和老爸每天都在路上学习英语,英语也变得有趣起来。哈哈,真的像这篇故事说的一样“困境即是赐予”了,困难变成了好事。

  生活就是这样。我们要充分相信自己,不断发掘自己的潜力。同时,我们也会碰到困难和麻烦。碰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逃避,换个思路,找找方法,也许,困难不仅没有压垮我们,反倒成为我们成长路上难得的一笔财富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学了第二十二课:《滴水穿石的启示》,它讲了滴水穿石的奇观给人的启示及李时珍、爱迪生和齐白石老人坚持不懈,最后名垂青史的事例。

  一直到现在,课文中的一句话还在我耳边回荡:“我们要铭记‘滴水穿石’给我们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是呀,水滴是多么柔弱的事物,可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水滴竟然把石块滴穿了,这里面要花多少功夫呀!

  比如爱迪生发明灯泡,为了找到最适合做灯丝的材料,他将1600多种耐热材料逐一实验下来,自到1879年,他用碳丝做材料进行实验,终于获得了成功。积土成山,非一筐之力,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就这样,靠着“目标专一、”凭着“持之以恒”的精神,世界上第一批碳丝的白炽灯终于问世了。

  再比如著名生物学家童第周上中学时差点被退学。他在后来的半年里发奋学习、读书,每天学习到半夜,成绩终于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数学还考了100分。他在比利时留学期间,经过反复实践,终于用一双巧手把他人一直没有做成的'青蛙卵外膜剥掉做成了,震惊整个欧洲,让人们知道“中国的小个子童第周,有一双了不起的手。”

  做任何一件事,只要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永不言败,难道还会有做不成功的事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放假了,我在家中读了一本叫《冒险小虎队》的书,书中分成许多篇,每一篇中都有着不同的事情,读后感《《冒险小虎队》读后感》。

  读完之后我感觉里面的小主人公都非常勇敢,这本书的一半讲了小虎去看电影时发生了一起抢劫,一把宝刀被盗,小虎们无意之中接受了这起抢劫,并开始调查,在调查之中遇到了许多危险和困难搞得事情一次比一次复杂,一次比一次危险,但在小虎们的调查中小偷还是被抓住了!在这段旅程中有人想杀小虎们,但还是让小虎们一一化解,这都是凭借着小虎们机智勇敢和团队配合才完成的。

  这本书的.另一半讲的是小虎们被一个富翁邀请作者自己的飞机去玩,在飞机上的服务意识通缉犯之一,接着飞机发生故障坠毁在荒岛上,岛上有许多“原始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才明白了这些“原始人”是被几个神秘人从大城市中抓到这里来的,经过一番周折后被巡逻机救了!这本书很好大家一起来看吧!!

  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要是多动脑你也是天才。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大多数的眼中,狼是凶残狡诈的、冷血、无情的象征。然而,事实上狼也是有伟大的、充满智慧与梦想,不服输,坚韧顽强、坚持不懈的积极向上的精神的。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作者就为我们勾勒出这样一匹有着积极向上的精神的母狼的形象。

  紫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被一只大白狗追捕的情况下,先后产出了四只幼崽和一只死幼崽。这件事让人不得不感叹紫岚的坚韧顽强以及历经风雨也要生下孩子的伟大母爱。四个活着的狼崽分别是三公一母,其中最受紫岚宠爱的就是黑仔。

  因为黑仔长的`和他的父亲黑桑实在是太像了,他简直就是黑桑的转世,代黑桑成为狼王的存在。由于紫岚极度的宠爱,黑仔长的要比同龄狼健壮大胆许多。——这也是悲剧的源头,半岁多的黑仔在紫岚外出狩猎时,因为大胆,在石洞外追松鼠,因此被一只金雕猎杀,对于这场悲剧,我认为多半是紫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果。紫岚固然是一只充满智慧的狼,可她到底还是太急功近利了,毕竟黑仔只是一只并不具备独自在外的能力的狼崽,怎么能随便外出活动呢?

  不过,紫岚并不服输,她把暗含期盼的目光投向了二儿子蓝魂儿。在她的精心培养下,蓝魂儿很快成为同龄狼中的佼佼者,然而最后蓝魂儿还是死了,因为一直冲在狼群的最前面,所以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紫岚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了,可她不灰心、不气馁,为了实现狼王梦,她开始训练从小被欺负的双毛。

  终于紫岚以一条腿为代价将双毛培养了起来,可老天像是专门跟她过不去似的,双毛在与狼王洛嘎的战斗中怯懦了,最后被狼群给分食了。读到这里,读后感.我不由得为紫岚感到悲凉,费尽心血培养的三个“狼王”都死了,连一个能登上狼王宝座的都没有,同时我也为紫岚为梦想坚持不懈,奋力拼搏的精神由衷的赞叹。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的子女,也是她自己的孙子孙女能够平安,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这一举动再一次震撼了我的内心,在那个弱肉强食的种族中,竟有这样一个为了血脉亲情,为了梦想而献身的伟大存在。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谁又知,在日曲卡雪山下的尕玛尔草原上演过这样一部让人震惊的影像,存在过这样一个渺小却又伟大的灵魂!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我读完的杨红樱《会走路的小房子》这本童话故事书,我想对会走路的小房子说:会走路的小房子,你的脾气真大、你太坏了。你不应该这样,一点都不友好,不肯帮助别人。

  当你对周围的.事物都看着不顺眼和不想帮助其他人的话,也不接受别人的友谊的话,那你将会为此感到孤单、一点都不快乐。你就变成书上所说的,将会变成了森林里一座破旧的小房子。

  可是,你后来接受了他人的友谊,温暖和快乐就又出现在你的身边,你也和他人分享快乐时候,你的自信心就在你的身旁,最后你就变成一座在树林中的绿色小屋。

  读完着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去敢于面对现实,要去接纳周围的事物和环境,才能感受到温暖和快乐。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这个星期我在学校了在图书角里拿了一本书叫(在夜空闪烁的钻石)。我本来想换一本的,我决心一直看着一本好书里面有101个故事我就想这个可能会激发我作文的想象力,就看了这本书(在夜空闪烁的`钻石)。

  自从盘古开天后,有个人造鸭子, 鸭子到水里就有些泥巴回来。他知道鸭子到了水里就会有一些泥巴搞回来,他就用这块泥巴早出了土地,世界变成了天和地。

  有一个人杀死了7个人。他用这些人的骨头做了7个金色杯子,然后倒了烈酒给他奶奶喝,他程奶奶就睡着了,他就偷了他的东西。她看到自己东西不见了后。她看见自己的儿子居然做出了迷惑奶奶的东西,他奶奶就发火了。就把他儿子用人的骨头做金杯子仍到了天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偷别人珍贵的东西。要善对待别人好心就会得到的鼓励。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爱,以其深厚与广博而感动生命中那个不曾被触碰的角落。就好象那缕淡淡的清风,温柔的拂过脸颊,抹去眼角的泪水,带走那沉重的悲伤,洒下一缕明媚的阳光,照亮了我们的人生道路。但我们或许不曾想过,爱可以像一把利剑,深深地刺伤你所爱的人的内心。爱可以是一壶香醇的毒酒,在一瞬间使你心爱的人肝肠寸断,痛苦不堪。这样的爱,更多掺杂着悲情色彩,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作为父母的莎拉和布莱恩最大的希望便是大女儿凯特能够战胜病魔。于是,在这个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长期忽视了大儿子杰西,致使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因缺乏爱而成为一个游走在世界边缘的问题少年,也是在这一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采用基因技术生下小女儿安娜,而这个美丽小生命的降临却没有得到她应有的幸福,尽管莎拉曾经对安娜说,因为它可以拯救姐姐凯特,他们因此更爱她。然而,时间证明一切并非如此。她似乎只是父母拯救凯特的工具,在收获着少得可怜的爱的同时,她所付出的是无止境的捐献血小板、白血球等一切凯特需要的东西。

  那时候,深爱凯特的父母或许并不知道,他们对大女儿的爱竟然在不经意间深深伤害了小女儿的心,也在不经意间为

  这个看似和睦的家庭增添了伤痕。然而,任何的忍受都是有限度的。13岁的安娜最终毅然决定将父母告上法庭,为的只是夺回自己的身体支配权,她已不再甘愿做一个器官捐献站。可是她的这一举动却牵动着另一个人的生命。她深爱的姐姐凯特白血病复发,急需进行肾移植。一边是自己挚爱的家人,一边是她在家庭应得的尊重,这架爱恨交织的天平最终总会倾向一边,而无论倾向哪一边,都不算是最好的结局。

  爱可以纯净美好,却在生命中的许多时候显得异常的纠结与残忍,就像莎拉在法庭上所说的“我的人生彷佛一场火灾,一个女儿被困火里,唯一能救她的机会是派我的小女儿上场,因为只有她认得路。”或许这样的爱已经不能用好和坏来权衡,也不是善与恶所能分界的,至真至美的亲情没能促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成为这出家庭悲剧的导火线。

  因为爱一个人,而无暇去顾及其他人的感受,所以伤害了另一个人。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爱的初衷绝对不是伤害,但它的尽头却蕴藏着无限的叹息与悲哀。这样的爱,像一首悲壮的哀歌,因其太过沉重而无法背负。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读了这本书,我真的百感交集,每天我们都在为孩子的成长而操心。当父母的是多么但愿自己的孩子在成长中能够一帆风顺。健康快乐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那么优秀,我的女儿也是一般,在生活中,打、骂、冷嘲热讽。有的时候,我们利用母亲的权利情不自禁的就把这些都用上了。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觉得我们这种错误的教育方式。应该放在一边,彻底的改变一下了,这样的方式达不到想要的'预期效果。仅此而已,我不会再用这样的方式。

  玩是孩子的天性,如果教育不能尊重孩子的天性。这样的教育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残酷的、是违背人性。因此,我们教育起孩子也是困难重重,让他玩了,学习不进步,不让玩,还在脸上灿烂花朵般的笑容没了,真是矛盾的很,孩子在幼儿园的时候,我觉得孩子的童年时快乐无忧无虑的。所以没怎么在学习方面管他。结果在一年级的时候就落后,玩与不让玩做到适度真的很难。

  教育孩子有的时候会很生气,有的时候孩子进步了,也感觉很享受。和孩子一起生活是一种快乐。和孩子一起学习,一起进步,真是一种无法言表的快乐。一种美好的享受。但愿我们都在快乐中教育孩子,为了孩子父母都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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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10篇[合集]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后感的作文10篇[合集]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临近年末。旧的东西已经做完,新的项目还没开始,可以稍稍有几天空闲,能够准时回家。吃过晚饭,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岳父岳母在房间里给小儿子讲故事。大儿子在写他的作业。老婆在收拾房间。好一个安静的夜晚。

  今天又读完了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虽然很久以前就看到过,却一直没有时间,静下心来读。这次不小心翻开,就一下都停不下来。

  读完以后,感想颇多。首先是感到,我们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安定团结,没有战乱。人人平等,没有阶级划分。书中描写道,在俄国入侵之前,人们的生活,还是很安定,很幸福的。突然的'战乱,使得人们流离失所。不得不背井离乡。

  书中还写到了,他父亲的一个观点,就是,世界上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如果你杀了人,你就盗走了别人的,丈夫妻子,或者父亲母亲。如果你撒了谎,你就盗走了别人对你的信任。他父亲也是曾经盗窃过的人,他盗走了他仆人的老婆,盗走了仆人对他的信任。他对作者还有其他人,都隐瞒了事实的真相。盗走了大家知道真相的权利。

  盗窃确实是一种,很严重的罪行。但人都是有罪的。那人是不是都或多或少盗窃过什么呢?

  作者在目睹他的好朋友被施以暴行的时候,没有挺身而出,而是落荒而逃。他也因此背负了一生的罪名。他盗走了哈桑对他的信任。他也因此心里一直不得安宁。不过正如书里的一位老者说的,只有有良心的人才会觉得痛苦和不安。也正因为作者良心未泯,他才坚持在许多年以后,回去赎罪。把哈桑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侄儿,带到了美国。

  想起来,自己小时候有很多快乐的时光。无忧无虑,每天想的就是玩儿。我也放过风筝。几根竹签,一块布,一根长长的线,一块平地,一阵风,还有几个小伙伴,就能有无穷的快乐。

  我也曾经是个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书香中国里有许多许多的书,我挑选了半天,挑中了这本《激励青少年自信坚韧的励志故事》。里面的故事很多,我就选了两篇来看。一篇叫《潜力》,另一篇叫《困境即是赐予》。这两篇故事告诉了我两个道理:一个人,要相信自己,要经常跟自己说“我能行”,因为相信自己,才是是成功的开始。另外,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困难,困难或者挫折不一定是坏事,只要正确看待,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

  《潜力》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音乐系学生向一位钢琴家请教:如何才能熟练地演奏一首完整的曲子,弹好钢琴的秘诀是什么。钢琴家没有回答,只是在每次上课时都给这位学生难度很高的曲子练习,而且一次比一次难。结果这名学生越弹越没信心,几乎崩溃。三个月后,学生觉得他必须向钢琴大师提出这三个月来为什么一直折磨自己。教授没开口,他抽出最早的那份乐谱,交给了学生。“弹奏吧!”他说。结果学生竟弹出十分优美的曲子,连自己都没想到,简直太神奇了。

  这,就是潜力。人的潜能到底有多大,也许你根本不知道。但是它的确存在。所以,相信自己吧!做任何事情前先不要怀疑自己,先去努力,先去试试看!这一试,也许会给你莫大的惊喜呢。

  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强大的狮子居然怕听到早晨的鸡叫声,鸡一叫,它就被吓醒。后来天神告诉它去找大象。没想到的是大象居然征服不了小小的蚊子,正在怒火万丈呢!狮子终于明白了:谁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如意。如果把鸡叫声看成每天叫自己起床的闹铃,这小麻烦不是变成好事了吗?!

  这个故事给我很深刻的'印象。我忽然想起,我每天早上上学都几乎要花上40分钟的时间在路上,放学回家又要花40分钟。本来时间就紧张,总觉得时间不够用,很是羡慕住在学校边上的同学们。后来,老爸说咱们要化劣势为优势,把路上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不如每天在路上学英语吧。就这样,我和老爸每天都在路上学习英语,英语也变得有趣起来。哈哈,真的像这篇故事说的一样“困境即是赐予”了,困难变成了好事。

  生活就是这样。我们要充分相信自己,不断发掘自己的潜力。同时,我们也会碰到困难和麻烦。碰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逃避,换个思路,找找方法,也许,困难不仅没有压垮我们,反倒成为我们成长路上难得的一笔财富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学了第二十二课:《滴水穿石的启示》,它讲了滴水穿石的奇观给人的启示及李时珍、爱迪生和齐白石老人坚持不懈,最后名垂青史的事例。

  一直到现在,课文中的一句话还在我耳边回荡:“我们要铭记‘滴水穿石’给我们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是呀,水滴是多么柔弱的事物,可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水滴竟然把石块滴穿了,这里面要花多少功夫呀!

  比如爱迪生发明灯泡,为了找到最适合做灯丝的材料,他将1600多种耐热材料逐一实验下来,自到1879年,他用碳丝做材料进行实验,终于获得了成功。积土成山,非一筐之力,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就这样,靠着“目标专一、”凭着“持之以恒”的精神,世界上第一批碳丝的白炽灯终于问世了。

  再比如著名生物学家童第周上中学时差点被退学。他在后来的半年里发奋学习、读书,每天学习到半夜,成绩终于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数学还考了100分。他在比利时留学期间,经过反复实践,终于用一双巧手把他人一直没有做成的'青蛙卵外膜剥掉做成了,震惊整个欧洲,让人们知道“中国的小个子童第周,有一双了不起的手。”

  做任何一件事,只要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永不言败,难道还会有做不成功的事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放假了,我在家中读了一本叫《冒险小虎队》的书,书中分成许多篇,每一篇中都有着不同的事情,读后感《《冒险小虎队》读后感》。

  读完之后我感觉里面的小主人公都非常勇敢,这本书的一半讲了小虎去看电影时发生了一起抢劫,一把宝刀被盗,小虎们无意之中接受了这起抢劫,并开始调查,在调查之中遇到了许多危险和困难搞得事情一次比一次复杂,一次比一次危险,但在小虎们的调查中小偷还是被抓住了!在这段旅程中有人想杀小虎们,但还是让小虎们一一化解,这都是凭借着小虎们机智勇敢和团队配合才完成的。

  这本书的.另一半讲的是小虎们被一个富翁邀请作者自己的飞机去玩,在飞机上的服务意识通缉犯之一,接着飞机发生故障坠毁在荒岛上,岛上有许多“原始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才明白了这些“原始人”是被几个神秘人从大城市中抓到这里来的,经过一番周折后被巡逻机救了!这本书很好大家一起来看吧!!

  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要是多动脑你也是天才。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大多数的眼中,狼是凶残狡诈的、冷血、无情的象征。然而,事实上狼也是有伟大的、充满智慧与梦想,不服输,坚韧顽强、坚持不懈的积极向上的精神的。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作者就为我们勾勒出这样一匹有着积极向上的精神的母狼的形象。

  紫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被一只大白狗追捕的情况下,先后产出了四只幼崽和一只死幼崽。这件事让人不得不感叹紫岚的坚韧顽强以及历经风雨也要生下孩子的伟大母爱。四个活着的狼崽分别是三公一母,其中最受紫岚宠爱的就是黑仔。

  因为黑仔长的`和他的父亲黑桑实在是太像了,他简直就是黑桑的转世,代黑桑成为狼王的存在。由于紫岚极度的宠爱,黑仔长的要比同龄狼健壮大胆许多。——这也是悲剧的源头,半岁多的黑仔在紫岚外出狩猎时,因为大胆,在石洞外追松鼠,因此被一只金雕猎杀,对于这场悲剧,我认为多半是紫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果。紫岚固然是一只充满智慧的狼,可她到底还是太急功近利了,毕竟黑仔只是一只并不具备独自在外的能力的狼崽,怎么能随便外出活动呢?

  不过,紫岚并不服输,她把暗含期盼的目光投向了二儿子蓝魂儿。在她的精心培养下,蓝魂儿很快成为同龄狼中的佼佼者,然而最后蓝魂儿还是死了,因为一直冲在狼群的最前面,所以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紫岚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了,可她不灰心、不气馁,为了实现狼王梦,她开始训练从小被欺负的双毛。

  终于紫岚以一条腿为代价将双毛培养了起来,可老天像是专门跟她过不去似的,双毛在与狼王洛嘎的战斗中怯懦了,最后被狼群给分食了。读到这里,读后感.我不由得为紫岚感到悲凉,费尽心血培养的三个“狼王”都死了,连一个能登上狼王宝座的都没有,同时我也为紫岚为梦想坚持不懈,奋力拼搏的精神由衷的赞叹。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的子女,也是她自己的孙子孙女能够平安,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这一举动再一次震撼了我的内心,在那个弱肉强食的种族中,竟有这样一个为了血脉亲情,为了梦想而献身的伟大存在。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谁又知,在日曲卡雪山下的尕玛尔草原上演过这样一部让人震惊的影像,存在过这样一个渺小却又伟大的灵魂!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我读完的杨红樱《会走路的小房子》这本童话故事书,我想对会走路的小房子说:会走路的小房子,你的脾气真大、你太坏了。你不应该这样,一点都不友好,不肯帮助别人。

  当你对周围的.事物都看着不顺眼和不想帮助其他人的话,也不接受别人的友谊的话,那你将会为此感到孤单、一点都不快乐。你就变成书上所说的,将会变成了森林里一座破旧的小房子。

  可是,你后来接受了他人的友谊,温暖和快乐就又出现在你的身边,你也和他人分享快乐时候,你的自信心就在你的身旁,最后你就变成一座在树林中的绿色小屋。

  读完着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去敢于面对现实,要去接纳周围的事物和环境,才能感受到温暖和快乐。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这个星期我在学校了在图书角里拿了一本书叫(在夜空闪烁的钻石)。我本来想换一本的,我决心一直看着一本好书里面有101个故事我就想这个可能会激发我作文的想象力,就看了这本书(在夜空闪烁的`钻石)。

  自从盘古开天后,有个人造鸭子, 鸭子到水里就有些泥巴回来。他知道鸭子到了水里就会有一些泥巴搞回来,他就用这块泥巴早出了土地,世界变成了天和地。

  有一个人杀死了7个人。他用这些人的骨头做了7个金色杯子,然后倒了烈酒给他奶奶喝,他程奶奶就睡着了,他就偷了他的东西。她看到自己东西不见了后。她看见自己的儿子居然做出了迷惑奶奶的东西,他奶奶就发火了。就把他儿子用人的骨头做金杯子仍到了天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偷别人珍贵的东西。要善对待别人好心就会得到的鼓励。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爱,以其深厚与广博而感动生命中那个不曾被触碰的角落。就好象那缕淡淡的清风,温柔的拂过脸颊,抹去眼角的泪水,带走那沉重的悲伤,洒下一缕明媚的阳光,照亮了我们的人生道路。但我们或许不曾想过,爱可以像一把利剑,深深地刺伤你所爱的人的内心。爱可以是一壶香醇的毒酒,在一瞬间使你心爱的人肝肠寸断,痛苦不堪。这样的爱,更多掺杂着悲情色彩,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作为父母的莎拉和布莱恩最大的希望便是大女儿凯特能够战胜病魔。于是,在这个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长期忽视了大儿子杰西,致使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因缺乏爱而成为一个游走在世界边缘的问题少年,也是在这一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采用基因技术生下小女儿安娜,而这个美丽小生命的降临却没有得到她应有的幸福,尽管莎拉曾经对安娜说,因为它可以拯救姐姐凯特,他们因此更爱她。然而,时间证明一切并非如此。她似乎只是父母拯救凯特的工具,在收获着少得可怜的爱的同时,她所付出的是无止境的捐献血小板、白血球等一切凯特需要的东西。

  那时候,深爱凯特的父母或许并不知道,他们对大女儿的爱竟然在不经意间深深伤害了小女儿的心,也在不经意间为

  这个看似和睦的家庭增添了伤痕。然而,任何的忍受都是有限度的。13岁的安娜最终毅然决定将父母告上法庭,为的只是夺回自己的身体支配权,她已不再甘愿做一个器官捐献站。可是她的这一举动却牵动着另一个人的生命。她深爱的姐姐凯特白血病复发,急需进行肾移植。一边是自己挚爱的家人,一边是她在家庭应得的尊重,这架爱恨交织的天平最终总会倾向一边,而无论倾向哪一边,都不算是最好的结局。

  爱可以纯净美好,却在生命中的许多时候显得异常的纠结与残忍,就像莎拉在法庭上所说的“我的人生彷佛一场火灾,一个女儿被困火里,唯一能救她的机会是派我的小女儿上场,因为只有她认得路。”或许这样的爱已经不能用好和坏来权衡,也不是善与恶所能分界的,至真至美的亲情没能促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成为这出家庭悲剧的导火线。

  因为爱一个人,而无暇去顾及其他人的感受,所以伤害了另一个人。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爱的初衷绝对不是伤害,但它的尽头却蕴藏着无限的叹息与悲哀。这样的爱,像一首悲壮的哀歌,因其太过沉重而无法背负。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读了这本书,我真的百感交集,每天我们都在为孩子的成长而操心。当父母的是多么但愿自己的孩子在成长中能够一帆风顺。健康快乐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那么优秀,我的女儿也是一般,在生活中,打、骂、冷嘲热讽。有的时候,我们利用母亲的权利情不自禁的就把这些都用上了。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觉得我们这种错误的教育方式。应该放在一边,彻底的改变一下了,这样的方式达不到想要的'预期效果。仅此而已,我不会再用这样的方式。

  玩是孩子的天性,如果教育不能尊重孩子的天性。这样的教育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残酷的、是违背人性。因此,我们教育起孩子也是困难重重,让他玩了,学习不进步,不让玩,还在脸上灿烂花朵般的笑容没了,真是矛盾的很,孩子在幼儿园的时候,我觉得孩子的童年时快乐无忧无虑的。所以没怎么在学习方面管他。结果在一年级的时候就落后,玩与不让玩做到适度真的很难。

  教育孩子有的时候会很生气,有的时候孩子进步了,也感觉很享受。和孩子一起生活是一种快乐。和孩子一起学习,一起进步,真是一种无法言表的快乐。一种美好的享受。但愿我们都在快乐中教育孩子,为了孩子父母都乐此不疲。